《关于发布现行有用规章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议》现已2010年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确保社会主义法制一致,依照国务院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对拟定发布的规章进行了整理。经整理,到2010年11月现行有用规章合计178件,一起决议废止规章7件。现将现行有用规章目录和废止部分规章目录予以发布,废止的规章自发布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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