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0日我单位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阅决议。现将作出的批阅决议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奉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阅决议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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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智能型生物质节能焚烧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关于《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
关于《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焚烧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1).pdf
关于《智能型生物质节能焚烧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1).pdf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转办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